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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1 20:05 | 我2011年6月6日在嘉定妇幼保健院做了无痛人流并放置了曼月乐环用于避孕。嘉定妇幼保健院除了告知我可能会引起月经不来之外什么都没有告知。 之后我的月经一直正常。2012年1月来了月经后,一直没有来月经。2012年6月5日在嘉定中医医院就诊时我问了医生这和我曼月乐环有没有关系?医生说没有关系。因为月经不来,我开始不断求医。 之后我开始在嘉定中医医院和上海中医医院的妇科多次就医,并告知医生我放的是曼月乐。医生对此都毫无反应。 2013年1月我在嘉定中心医院看了专家门诊,医生说是我因为我放了曼月乐环的关系。 这一年来我严重发胖———20斤。 现在我了解到曼月乐确实有导致部分女性发胖的副作用,医院也开始以书面形式告知现在装曼月乐环的女性了。现在放环的嘉定妇幼保健院也承认当时没有告知我。嘉定中医医院和上海中医医院没有计划生育科,对曼月乐环根本不了解,给我吃了很多没用的中西药。 嘉定卫生局给我的书面答复是不属于医疗事故属于副反应。我现在正和这三家医院协商索赔。 我认为这对我来说是很致命的打击,这种胖不同于吃出来的胖,是很难减下去的。我一年来比以前少吃了很多,这和吃根本没关系。 发胖给我的就业和家庭都造成了一定影响。 我现在要求 1. 退还嘉定中医医院和上海中医医院的医药费和交通费 2. 嘉定妇幼保健院退还放环时的一系列费用 3. 嘉定妇幼保健院承担我之后的一系列医疗费:取环,再装环,治疗月经不来和肥胖。 4. 嘉定妇幼保健院承担治疗月经不来和肥胖产生的其他费用:交通费,吃饭的费用,误工费。 5.精神抚慰金10000元 请问我的索赔主张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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